舌吻湿吻,六月婷婷久香在线视频,床上108种扦插方法,亚洲国产精品,成人教育AV

新(xin)乡市绿丰(feng)环(huan)保工(gong)程有(you)限公司致(zhi)力于食品(pin)行业污(wu)(wu)(wu)水处(chu)理(li),有(you)12年的(de)食品(pin)污(wu)(wu)(wu)水处(chu)理(li)经验,并拥47有(you)项(xiang)自主研(yan)发专(zhuan)利,2000㎡高难(nan)度工(gong)业废水研(yan)究(jiu)中心(xin),有(you)丰(feng)富的(de)食品(pin)行业污(wu)(wu)(wu)水处(chu)理(li)经验。


微信公众号
网站导航

新闻资讯

环保手续不合规处罚依据
2022-09-19阅读量:2228

《建设项目环境(jing)保护管(guan)理条例》(2017修订)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xiang)评价法》(2018年修正)


第三十(shi)一(yi)条 建设单位未依(yi)法(fa)报批(pi)建设项目环(huan)境(jing)影响(xiang)报告书、报告表,或(huo)者未依(yi)照本法(fa)第二十(shi)四(si)条的规(gui)定(ding)重(zhong)新(xin)报批(pi)或(huo)者报请重(zhong)新(xin)审核(he)环(huan)境(jing)影响(xiang)报告书、报告表,擅自(zi)开工(gong)建设的,由(you)县级以上生态环(huan)境(jing)主管部门责(ze)令停止建设,根据(ju)违法(fa)情节(jie)和危(wei)害后果,处(chu)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bai)分(fen)之一(yi)以上百(bai)分(fen)之五以下的罚款,并(bing)可以责(ze)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ze)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ze)任人员,依(yi)法(fa)给(ji)予行政处(chu)分(fen)。

建设项(xiang)目环(huan)境影(ying)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jing)批(pi)准或者未经(jing)原审批(pi)部(bu)门重新审核同意(yi),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zhao)前款的规定处(chu)(chu)罚、处(chu)(chu)分。

建设单位(wei)未依法备案(an)建设项(xiang)目环(huan)境影响登记表(biao)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huan)境主管(guan)部门责令备案(an),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er)条 建设项目环(huan)境(jing)影响(xiang)(xiang)报告书、环(huan)境(jing)影响(xiang)(xiang)报告表存在基础资(zi)料(liao)明显(xian)不(bu)实(shi),内容(rong)存在重大缺(que)陷、遗(yi)漏或者虚假,环(huan)境(jing)影响(xiang)(xiang)评价结论不(bu)正确或者不(bu)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de),由设区(qu)的(de)市级(ji)以上(shang)(shang)人(ren)民政府(fu)生态环(huan)境(jing)主管部(bu)门对(dui)建设单(dan)位处五(wu)十万(wan)元以上(shang)(shang)二(er)百(bai)万(wan)元以下的(de)罚款,并对(dui)建设单(dan)位的(de)法定代表人(ren)、主要负(fu)(fu)责(ze)人(ren)、直接(jie)负(fu)(fu)责(ze)的(de)主管人(ren)员和其他直接(jie)责(ze)任人(ren)员,处五(wu)万(wan)元以上(shang)(shang)二(er)十万(wan)元以下的(de)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第(di)十(shi)四条建设(she)项目(mu)的环境(jing)噪声(sheng)污染(ran)防治设(she)施(shi)必须与(yu)主体工程同时(shi)(shi)设(she)计、同时(shi)(shi)施(shi)工、同时(shi)(shi)投产使用。

建设(she)项(xiang)目在投(tou)入生产或(huo)者使(shi)用(yong)之前,其环(huan)境(jing)噪声污染防治设(she)施必须按照国(guo)家规定的标(biao)准和程序进行验收(原(yuan)规定:经原(yuan)审批(pi)环(huan)境(jing)影响报告书的生态(tai)环(huan)境(jing)主管部门验收);达不(bu)到国(guo)家规定要求的,该(gai)建设(she)项(xiang)目不(bu)得投(tou)入生产或(huo)者使(shi)用(yong)。


第四(si)十(shi)八(ba)条违反本法第十(shi)四(si)条的规定(ding),建设(she)项(xiang)目(mu)中需要配套建设(she)的环(huan)境噪声污染防治设(she)施没(mei)(mei)有(you)(you)(you)建成(cheng)或者(zhe)没(mei)(mei)有(you)(you)(you)达到国家规定(ding)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chan)或者(zhe)使用(yong)的,由县级以(yi)上生态环(huan)境主管部门责令(ling)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ren)处以(yi)罚款;造(zao)成(cheng)重大环(huan)境污染或者(zhe)生态破坏(huai)的,责令(ling)停止生产(chan)或者(zhe)使用(yong),或者(zhe)报经有(you)(you)(you)批准权的人(ren)民政府批准,责令(ling)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wu)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排污许可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qi)污染防治(zhi)法》(2018年修正)


第(di)九十(shi)(shi)九条 违反本法(fa)规定(ding),有下列行为(wei)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ren)民政府生(sheng)态(tai)环境主管(guan)部门责(ze)令(ling)改正或者限制生(sheng)产、停产整治(zhi),并处(chu)十(shi)(shi)万(wan)元(yuan)(yuan)以上一百万(wan)元(yuan)(yuan)以下的罚(fa)款;情(qing)节严(yan)重的,报经有批准权(quan)的人(ren)民政府批准,责(ze)令(ling)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wu)许可证排放(fang)大气污(wu)染(ran)物的(de);

(二)超(chao)过大气污染(ran)(ran)物(wu)排放标准或者超(chao)过重点大气污染(ran)(ran)物(wu)排放总量(liang)控制(zhi)指标排放大气污染(ran)(ran)物(wu)的(de);

(三(san))通过逃(tao)避监管(guan)的(de)(de)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de)(de)。


绿丰环保—食品工业水治理一站式(shi)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

LvFeng HuanBao

image

服务范围

ZHONGYUAN LVFENG

    产品适用于屠(tu)宰厂(chang)、肉加工厂(chang)食品厂污水治理和废气治理。

image


部分案例

LvFeng HuanBao

河南绿丰(feng)环保已经为100+企业解(jie)决水治理(li)难题 / 按照国家排(pai)放标(biao)准 / 持(chi)续稳定达(da)标(biao)运行

点击查看更多工程案例详情


绿丰环保污水处理

相关(guan)案例(li):牧原食品、德康集团、双汇集团、胖东来、大红门、温氏食品、海大集团、立华集团、加大集团、铁骑力士集团、森盛食品、旭瑞鸭业、金邦集团、华虹集团……(点(dian)击查看详情)


扫二维码 微信关注
详细咨询

联系绿丰环保

12年专注食品工业水治理一站式服务
在这里统统帮您解决!

地(di)址:河南省新乡(xiang)(xiang)市国家(jia)863新乡(xiang)(xiang)科技产业园T12

15343739724